使用已注销国企的电话号码费用谁承担尊敬的律师:您好!以下是详细事情,期盼提供意见或建议!非常感谢!1999年一家国企性质的商店被注销(这是我今天从当地工商局查的,状态是注销),当年,我们通过关系,以低于市场价的钱“买”了该商店的其中一个号码(从此,该电话号码在电信局的登记变为了:该商店的地址是我家地址,联系人是我爸,联系手机号码是我爸的),一直使用到今年。也就是今年我发现,需要用该商店的公章才能查看该号码的相关信息,而且月租费和宽带费用都比普通家庭的费用要高(因为电信局是把这个号码当成是企业的号码),因此,我们决定不用这个号码,当然也不能注销该号码(因为没有公章)。后来,我们就没用这个号码了,另外申请了电话号码。一段时间后,电信局打电话给我爸,说欠费已经很多了,要交了。我想问的是:这些费用我们不交可不可以?如果不交,会有什么结果?非常感谢您的耐性阅读!期盼您的意见或建议!
回复匿名该号码的客户姓名是你爸吗?如果不是就和你爸没关系;所以不用交.因为你们不是法律承担人.如果追缴只能是号码的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