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纠纷10月购买商品房一套单价8300。购买前提是开发商承诺可做税而把合同价定为7900,但实际按照8300的单价支付(价差在支付预付款时补足,开发商承诺此价差款开具收据但不开发票),现在合同已备案。但在支付预付款时开发商出尔反尔不给开差价款的收据,因此我拒付差价款。此后开发商要求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后加签补充协议,把合同房价上调至8300。请问我可以拒签补充协议并要求开发商按照备案合同价7900执行合同吗?(我未签署任何关于同意做税的声明,合同上也没有任何条款可以证明该房实际单价为8300),如果开发商拒绝,我可以起诉他们并获得赔偿吗?
你和开发商的约定是违法的行为,在双方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包括录音)你可以拒签补充协议并要求开发商按照备案合同价执行合同,你在和开发商打交道的时候,说话一定要请注意,防止开发商对你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