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加班超时不慎踩滑跌倒,造成内伤"脑震荡,尺神经损伤"不算工伤合理吗?律师:您们好!我在2008年7月10日早上5时30分,工作中从机台上不慎踩滑跌倒在地,昏迷不醒,后经中心医院抢救治疗后,诊断为脑震荡,右尺神经损伤,腰5椎体骨质增生.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不是工伤,从程序和认定事实上都不合法.因此,复议机关依法撤消了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万州劳伤[2008]368号).并在法定的期限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政府认为:本案中,我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地昏迷后入院治疗事实清楚,但中心医院对我晕倒的原因诊断不明.被申请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作出的不属于工伤认定决定主要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政府部门不于支持.工伤科:以我在车间上班时,因病晕倒,无任何伤痕.为由:在中心医院急救科抢救治疗后,诊断为,昏迷待查;癔症?必要的治疗方法:(门诊抢救后入院,以进一步;明确诊断)因此,作出了(万州劳伤[2008]368号).不是伤认定决定事实情况是:本人身体一直很健康没有疾病.2008年7月9日晚上8点上班.[因工作是12小时加班,要在2008年7月10日.早上8点才能下班];上班受伤的原因是:由于机台离地面有两个阶梯,当从事放料,收料,工作后;下机台时不慎踩滑跌倒在地受伤.凌晨5点30分左右,我晕倒在地,当时在场的工友看见后,立即将我扶起施救,看情况严重,同时通知120中心医院急救科,门诊抢救.门诊诊断为,昏迷待查;癔症?送我入院;以进一步明确诊断.经过十多天治疗后诊断为,脑震荡,右尺神经损伤,腰5椎体骨质增生.众所周知人身体受伤都包括内伤和外伤,我因工作造成:脑震荡,右尺神经损伤,实属于内伤.上述:我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地,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符合认定工伤条件.为什么到现在事情已经过去有4个月一直得不到正确解决.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如果行政复议得不到解决就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为工伤。然后按照工伤赔偿。工伤认定机关应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对政府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可以诉讼起诉撤销lgc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