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住进去吗?您好!我和男朋友分手了,我男朋友写下承诺:“我愿意将某某商品房无偿转给你”,并签名按手印。但当我要求他到国土局办理过户手续时,他拒绝了。请问:(1)这种承诺有什么法律效力?我能住进去吗?(2)该房现出租,我可以去收房租吗?
协议有效力,但是在赠予物交付或者过户以前,赠予人有权撤销赠予,你的男朋友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也是合法的;你不能强行入住你男朋友的房屋,也无权收取房租。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他也有权不执行的你可能很迷惑的你可以与我具体电话联系的。这属于赠与!没过户,他也可以收回!你男朋友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但赠与行为是可以撤销的,现在你朋友的行为已表明不同意将房屋无偿转给你了,所以你不能住进去同时也不能收房租.无偿转让,不属于赠与。他可以收回。你好!有效,但没有公证或过户的,他可以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