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能要回孩子?两人于2008年…

离婚是否能要回孩子?两人于2008年5月协议离婚,孩子一岁。协议书注明财产归男方,孩子由女方抚养并监护。但现在男方拒不交出孩子并将其藏匿。女方系外地人至今几个月未见到孩子。因孩子不是双方亲生,系抱养,但没有正式的领养手续,男方告知女方假如要回孩子就将其还给抱养人,请问女方要案回孩子的希望还有吗?要不回的话能否向对方索要这一年多的抚养费?或该走怎样的法律途径?谢谢!

这个应该很难,因为孩子并不是你们婚生的子女,双方都没有抚养义务,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孩子要进行审查并由民政部门登记。本人认为索回孩子的希望不大,如果你要向对方索要这一年多的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必要的抚养费。以上意见,供参考!没有收养手续难以主张相应的抚养权利。孩子不是亲生的就比较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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