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伤害赔偿本人于2008.5.29.在北京站下车时摔倒昏迷,当时由当次列车长带领乘务员将我送至医院抢救,经过医生近30天的治疗,我有所恢复,但时时头痛难忍,嗅觉完全没有,左耳听力微弱,眼睛视力很差,头脑震天轰轰隆隆。现找到铁路部门,但已近三个月还没有下文,也曾找过铁路法院,回答我说应由铁路负责,与他们协商解决,如不能满足再走法律程序。请问我如何解决,又如何要求铁路赔偿,谢谢。
委托律师直接起诉车站.详情你可以带资料来和我面谈或电话联系首先吧不管怎么样,你保留好票据,医院诊断证明,你的车票等等。你可以找一个律所发一份律师函,写明利害关系,如果赔偿不多,作为这种部门可能会赔偿的。如果不行,就采取诉讼了。委托律师起诉铁路部门并要求赔偿,具体赔偿数目也可委托律师计算。lgc协商不好就只有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