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到底由谁承担我的朋友三年前因为家…

责任到底由谁承担我的朋友三年前因为家中煤气泄漏造成爆炸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他现在还在服刑.当时认定的依据是没有与煤气公司签定煤气使用协议而自己私自接了软管用气,属于偷气行为而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同时判定附带民事赔偿67万余元.但是对于最终的判决结果我存有疑问:他的房子属于新买的商品房,当时入住的时候一并交纳了相关的费用,其中就包括煤气安装费2500元,并且合同规定入住的时候水电煤气全部到位,入住即可使用,当时开通的时候煤气公司也没有告之要先去签协议才能使用,整个小区有一半以上的用户都是没有签定使用协议.当用户要求煤气公司的工作人员给予接通软管的时候被告知软管由用户自己接,所以整个小区的用户都是自己接通的软管,据说小区的很多用户在法庭上都予以做证,可是法院没有采纳.还有煤气属于特殊的商品,危险的商品,作为销售部门—煤气公司在通气到用户家中的时候是不是就应该告之用户该商品的使用注意事项,而煤气公司没有做到,同样在使用多年煤气以来,煤气公司也没有对小区的用户进行过一次安全检查.像这样出现事故,煤气公司是不是应该承担连带的责任?还有,对于煤气的泄漏原因最后认定的结果是事故后的现场勘察,勘察结论是现场的煤气管道球阀没有关闭,可是当时我朋友提出要求做门锁的破坏鉴定和小球阀的指纹鉴定的时候,公安部门提出做不了,向这么重要的物证是不是有必要鉴定?据说现在法院的执行庭已经开始执行了,把他的房子给查封了,说是要把他的房子给拍卖或者换一套小房子.我想知道他就一套住房能有70多平米,家里再也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了.法院可不可以这样做?我不想他出来没有房子住,所以我想让他起诉煤气公司可不可以?如果起诉的话,起诉费用大约是多少?

刑事案件已经定性为私自使用煤气,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才判决民事赔偿的.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如果不撤销,想向煤气公司主张权利是不可能的.至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唯一的一套普通的居住用房原则上不能拍卖,可以查封限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