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使用房屋的取暖费您好,我是吉林省辽源地区的,2008年11月20日买的64.23平方米的新房。2008年11月28日到交费大厅按当地标准29.5元/平方米交纳了全额1895元的取暖费。我们当地是11月1号开始供暖的,我想咨询下11月1日—28日,阀门第一次开启前的取暖费是否应该正常交纳。
你好,取暖费是否应政策交的问题,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合同没有具体的约定,应按公平的原则处理,即你可以少交一个月的取暖费,但据我所知,很可能供热商不会接受,你只能委屈求全。应该少缴纳一个月的采暖费。购买前的取暖费不应由你方承担!powerdong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按照公平原则,你应该少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