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怎样保护我的利益两年前因为我老公有了外遇我们协议离婚了!!但是去年他又回到了我和儿子身边。离婚时我们所购买的新房刚交钥匙。可能是应为内疚或者是为了达到尽快离婚的目的,协议时房子归属了我。因为有了上次的经历我们没有再去办理结婚登记。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房子也一直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现在他想把户口迁过来登记在这套房子的名下,购买房屋和装修都是我出的钱但是登记是他的名字。而我和儿子的户口则在重庆北培,现在我想问我该怎么保护我的利益不受侵害,又不伤害他感情…..!!
你们已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你所有!对方已无权享有房产。只需要办理证件后过户!建议委托律师帮助你们之间的协议有效.房子应当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了.看得出来你还是想跟你老公过的,那么只要你不要在房产证上加上他的名字或写什么书面的材料给他应该没什么问题的只要离婚协议约定明确应当不成问题。你好,可以公证过户给儿子。应当依据协议约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