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签劳动合同公司恶意拖欠工资,我们如何应对?我们大部分同事都是在2008年4月上下进入这家贸易公司,为其所代理的产品负责各区域销售工作,后因公司运作出现问题,使得我们负责销售的该产品销量没得到提升,故公司从2008年8月到2008年10月间,3个月未付我们工资,并将我们在销售中产生的个人费用(差旅费、办公费等)都未给予支付。我们想请教各位尊敬的律师,如今该如何向这家贸易公司要回我们应得的报酬?谢谢!2008。12。9
申请仲裁,并要求支付工资和费用,并要求经济赔偿金,如果没有签合同,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