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借后的电动车被盗,想法上午同事因公外出,借用我的电动车。中午回来后直接把电动车放到放车处,并归还我钥匙,期间并未有车辆的亲自交接。我本人也没有看到车子的情况。中午我因事出差也没有使用车辆,晚上回来取车时发现车子被盗。同事本人平时是个比较马虎的人,同事间是这样评论的。为此不确定龙头锁有没有帮我锁好,因我的车龙头锁不是轻松到位的,要用力扭一下车把后才能真正的锁上。龙头锁没锁上对于骑车人基本都会检查一下的。只是不知他做了没有;车轮锁是没有锁上,警报器没有打开。我平时也不上锁,不开防盗,只锁龙头锁。这之前十来个月都是这样,也都没有被盗。但这次却是在他最后一个经手后丢失。当天他给我的说法是应该有盗贼早就注意想偷车了,碰巧赶在他把我车子放好后动手。但如果是盗贼早就想偷我的车子,又为何不是早些天或是晚些天,而恰恰却是在被他使用过之后就被盗。而据放车处的大伯说只中午看到,下午就没有了。而中午大门又是关上的。我想存不存在龙头锁没有锁上,被关门前办事经过人员发现而顺手推走的。请问我能要求他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吗?我要如何同他说。
如果可以证明他有过错,则可要求他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我个人认为要求你同事全额赔偿的理由不够充分,可以要求其赔偿部分损失,因当时钥匙已经归还,你本人也有义务检查、核实车辆的存放状况。能证明其存在过错可要求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