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天台意外坠下单位如何赔偿?我妹妹在一个医药公司工作,2号晚九点下班后回到单位宿舍,洗漱后与男朋友通话正常,稍后又通话后情绪稍激动(同宿舍人的证词)。由于5楼天台门上锁,通过五楼窗户上去5楼天台。3号清晨在2楼被发现死亡。警方说天台没有第二人痕迹。现场我妹妹是背对马路坐在天台檐上,天台檐上有抓痕,墙上有绿毛裤的划痕。据警方介绍是我妹妹在寻死过程中犹犹豫豫又不想死。还有人当晚听到她掉落后的凄惨哭声和呼救声,但是没人深揪。我妹妹性格开朗,1号收拾行李与男朋友商量好5号回家,在2号早晨还与家长联系说回家。我们家属认为是意外!在这个过程中医药公司说没有高层在家,只有人事经理给个电话方便我们用车,与妹妹交往不错的朋友说话先后反复,本来1号我妹妹就转正为正式工了,还照了办医保卡的照片,衣服事跟这个朋友接的,但事发后她把衣服拿走后,就否认以上内容,而且还联系不上。事发后单位人事经理和其他单位同事,朋友推卸责任于我妹妹的男朋友,证词惊人一致。我想问单位同寝室的女孩子在她没有穿外衣的情况下一夜未归置若罔闻有没有责任?能从窗台上天台,单位是不是存在安全因素隐患?在接待出事职工家属问题中,只是给了个用车的联系电话,确实是让人心寒!单位怕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们该怎么办?
对,现在你说的这个情况,认定工伤很困难,按非因工死亡,单位会给一定待遇的单位应按非因工死亡待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