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合同期满后的处理意见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法协商达成续约合同。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门店吗?如果按以下这份合同,是不是就成了不定期合同?对不定期合同是怎么处理的?此情景我不想做的话我有权转让吗?固定门门出租甲方:乙方:甲方在新城大街路号首层大约30平方左右出租给乙方做生意,经双方同意特作出以下几个条件:一.甲方应负责水电有线电视畅通(乙方应负责缴交水电有线电视费用,有线电视每月交5元)二.店租在一年半内每月店租叁佰元正,¥3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与当月二十日前缴清。三.一年半以后其它门店店租都江堰市有所提高或减少,甲方也可以按照附近的店租同样增减。四.乙方有权将小店转让,转让费由乙方定五.甲方无权阻止乙方转让六.如果甲方中途收回,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即按装修材料及人工照算)(出租时间:2005-12-01—-2008-12-01)七.乙方应保护好甲方的水电有线电视畅通。不得损坏,如损坏按照损失补偿给甲方。八.希望双方遵照此合同办事,九.甲方收乙方押金(¥)2005-12-01起十.租用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留住违法违纪人员,若造成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十一.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二.合同期后乙方需续约,甲方不得无故收回转让他人,乙方有权继续租用。甲方:身份证号码:
是一份有期限合同(出租时间:——–)。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甲方有权收回门店。如果按以下这份合同,不是不定期合同。你不想做的话你无权转让。甲方有权收回门店。如果按以下这份合同,不是不定期合同。定期合同且无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