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回我的房子吗?我于2001年结…

我能要回我的房子吗?我于2001年结婚,婚后第二年我单位集资建房,我因当时没钱,所以当时放弃了名额。后来小舅子要结婚,老丈人同我商量以我的名义集资再买这套房子(带车库),钱由他家出(共11万),我住小舅子的房子(4万),钱由我们夫妻共出。以后单位又集资建房价格分别是12万,18万,因为我的名额已被占,所以一直没有集成。现在房产证已下来,是大红本,写的是我和我爱人的名字。我们单位有规定集资房每个职工只能有一套,房子不可以买卖,如买卖只能卖回单位,并收折旧款,房产证目前也不会发到集资人手中。期间生育一女孩(现6岁),2006年8月份共同出资买车连手续共19万(我母亲借赞助我2万,她家赞助1万,我借3.5万,借款后由我还),现在妻子要提出离婚(小孩归她),她坚决要房子。单位说我如果将房子协议或判决给妻子,离婚后再集资房子将不会有我的名额,调房也将不会有我的名额。而妻子则可以再从她单位分房或集房。我想问一下我可以要回我的集资房吗?之间差价谁补?

你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可能性很大,收集证据,通过诉讼主张吧详细咨询请登录山西太原王俊律师法律服务网:匿名建议你给女方使用权,男方拿下产权的协议。法侓优先保护妇女和儿童(离婚是要赔了夫人(人)又折兵(钱))按新婚姻法规定办理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以合同日期交完全款(结婚前以付清和或或婚后一方个人财产一次性付清的(资金来源证明:银行对账单)登记在个人名下)(登记在双方名下是规定都可以收集相对应的证据法院起诉判决离婚,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请求法院判决夫妻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事实和理由:原告不可爱与被告没人爱于年相识,自由恋爱,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无子女。于年月日夫妻感情破裂不和。因被告行为违反婚姻法规定(做什么坏事,违反婚姻法第几条规定),原告多次规劝被告不良行为,被告不愿改过,经人民调解协议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现向贵院起诉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