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股东代表合法吗?这样的股东代表合法吗?我们公司的第四次股东代表是公司按照持有股票的多少从多到少来安排的.因为第三次股东代表会上已通过这样的决议.但这样做违背了大多数股东的意愿.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公司的的性质应该是股份合作制,职工全员参股.但后来领导们注册为有限公司.董事长们都为自己配股上千万(公司配送,自己没出资),一般职工只有几万股(自己出钱购买).我们不都成了小股东了吗?不就没有说话的权力了吗?
股东会议应由所有股东参加。要了解具体情况后才好判断分析是上市公司吗?如果不是上市公司,没有出资,何来配股呢?建议你详细的陈述案情,,我们好帮助你们!最好直接当面咨询,或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