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死在120车上2004年7月14日,因手术后妻子高**需回邵武进行后续治疗,我父亲花了2500元雇了福建省省立医院的120救护车,并得到了一定能保证氧气供应的承诺.但车刚过南平不久,我妻子突然两眼一翻,心跳加速.等发现维系妻子生命的氧气管没有发出正常的响声,怀疑是没有氧气时,我妻子已魂归天国了.而此时,氧气瓶压力表的指针静静的躺在0上.怎么办?
如果医院确有过错,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依法律规定,如果医院确有过错,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去法院告该医院。这是要在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作出是否是医疗事故的鉴定后可以要求医院就其过错承担责任。可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