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请教我该怎么办?甲乙姐妹关系,甲向乙借款3万元,事后甲又替丙向乙借款2万元,半后年甲口头承认过2万元已经还回来,让她自己花掉了,于是乙问甲要还钱,甲起初不承认向乙借过钱,于是两个起了争执,在2008.2月甲写了一张欠乙5万元的借条,同意每月归还给乙1千元,但是还了两个月之后,甲又拒绝还款,说没有能力偿还,2008.12月甲的儿子造起了民房,说钱全是他自己借的,母亲的债务与其无关,请问那张没有经过法律公正的借条有效吗?乙向甲起诉的胜率有多少?甲如果真的没有能力偿还,能否用他农村里的民房做抵押?请问宁波镇海地区的,去哪里起诉?怎么样起诉?请律师指点我该怎么样做?
借条有效,不需要公证。胜诉的把握很大,至于民房如果有证可以抵押。到被告住所地起诉,委托律师帮助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