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撞了还要赔钱,怎样为自己讨说法本人驾驶汽车正常行驶,一电瓶车为了避让横穿马路的小孩,撞到我的车侧面,造成我车漆面划痕,电瓶车也严重受损,让人受气的是电瓶车主先是承认不关我的事,是小孩子撞他的,让我离开,可转身时发现我的车的外省牌照时,死活不让我走,说我撞了他,还打了110,无理要求我赔偿一千块钱,而路边的行人都看到了是他撞我的,还自愿为我做证,可110来了后,只为对方拍了车损情况,对我的车只拍了前后两牌照,对我车受损情况看都未看,就扣了我的驾照行驶证并让我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案,然后让我去交警队接受处理,最后却因我的车有保险,电瓶车没保险,判我承担所有责任,因为交警的判我负全责,电瓶车主就更是坐地开价,除了保险公司定损的赔偿外还让我私人赔偿了对方提出的几百块,而横穿马路的小孩子除了家长出面做了个笔录外无任何责任,我就想不通为何自己背了黑锅还要赔钱,我真的应该负全责吗?我的利益谁来维护?我究竟应该怎么为自己讨个说法?
因为你买有保险,所以交警不会扣你的车,你可以直接将车开走.然后让他们起诉你,诉讼总是麻烦事,让他们去法院\"坐地起价\’.而你也不用担心,保险公司的交强险的对财产损失的赔偿在以内都会赔偿的.所以,如果你估计总额不会高于.你到时候就不是不出庭,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