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怎么办?律师,您好!我们家因为房屋地界和另一家的耕地地界的问题,由于他们家不愿意镇司法的调解,后来我们家请律师向县法院起诉,开庭日期为2009年1月6日,现在他们家收到了传票,主动认错,并且希望我们家和他家和解。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谢谢事情是这样发生的:我们家的房子建在耕地上,建房手续是齐全的。因为那些建房的地是和几家调换,房子是1988年建的,1996年我们家旁边耕地的人说我们家占了他们家的地,后来经村委会的协调,用我们家一些地调好所谓的我们家占了他们家的那部分地(因为是调来的,我们家也不知道,找原来调地的人家也不说)。今年(2008年)8月,他们家老的(96年和我们家争地的)又说那地还是他们家的,并且沿我们家房屋地基挖了一条沟,地基全露在外,还吵过架。
协商处理后让律师撤诉就行了既然调解能够解决问题,可以调解解决。那就和解好了.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既然能够和解,邻居嘛,还是以和为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