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离婚中间是否会产生债权?我和…

我和妻子离婚中间是否会产生债权?我和妻子离婚后,对于离婚协议是否可以推翻重新制定?在离婚协议中的提及的债权又做何解释?是否有用?

离婚协议经民政或者法院确认的,如果没有违反公平自愿的原则,一般都是有效的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你和女方结婚前,你父母给女方做生意的钱是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可能是赠与,但是你父母也可以主张是借款关系。要看当时的意思表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仔细看懂,满意请采纳。能否把问题说的更明确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