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事件:2008年11月26日凌晨5点多钟,我的姐姐在大山镇马家岗菜场购买蔬菜,当其在路旁行走时,被快速行驶的摩托车撞倒,当时被撞成重伤,在医院已经昏迷不醒,经医院诊断后脑撞裂,内有淤雪.肇事人年龄17岁,驾驶无牌无证摩托,事发当时没有拨打120急救,也没报警,也没维护现场,而是旁人看姐姐情况危急,拨打120急救.26号下午14:27我拨打凤台交警事故处理中心进行报警,但接电警察因自己的手机来电,匆匆挂断我的电话.27日中午我赶到交警大队报案并提供报案材料.目前肇事家属在医院给我姐姐治疗.咨询:1,我到交警部门提供报案材料后,我还应该怎么办,这能不能就是我以后到法院的证据,2,责任认定?3,因是脑部受伤,我怕有后遗症,我应该怎么办?4.我怎么报案,(或者说交警应该怎么处理我的报案??)收取证据.?谢谢回复。提问时间:2008-12-0219:21:15问题补充:5,作为受害方,在报案,收取证据的时候应该在时间的限制方面注意哪些,以防超时间,重要的证据怎样保留和收取.请律师同志们给予指点,谢谢
先报警处理,如协商不好,可提起赔偿诉讼,如对方无承担能力,可以要求其父母承担有需要,请和我电话联系你的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如你自己能处理更好。如处理不了,还是建议你委托专业律师办理为好,以免把事情办坏了。免费咨询恐怕不能得到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