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合同纠纷您好,我在2008年11月16日跟宁波一家婚庆公司,签了一份婚庆协议总额5500元,支付了一半的费用(2750元),在洽谈具体操作中,出现分歧,婚庆公司以无法沟通为由,在12月3日给我了一份退款告知,要求中止合同去拿预付款2750元。这事情完全出乎意料,被弄的措手不及,因为到婚期不到一个星期了。这样的情况我对这家婚庆公司可以做什么呢?他们算不算违约呢?请专家给点意见。
具体要先看你们的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确定.带上合同当面咨询律师,初步判断婚庆公司属于违约解除,除非公司的解约理由符合合同约定。是否违约要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约定了无法沟通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那就比较麻烦了。匿名我能把合同传真给你们看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