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几年后处置离婚时未明确分配的房产…

离婚几年后处置离婚时未明确分配的房产权归属问题有法律效应吗?离婚时,协议已标明有房产证的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分得x万元存款、股票、电脑、及其生活用品。协议原文标明“除以上所列归男方的财产外,家庭其他财产均归女方所有。以上家庭财产的处分,均包括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及家用物品等”。离婚几年后发现,离婚前2年以女方名义在该单位购买的房改房也属双方共同财产。该栋楼房的房产证至今全都没办下来,但在房管局有备案资料(这套房不需要更名过户,房主就是女方)。正因没有房产证,离婚时才未明确列入财产分配。请问:1、这套没有房产证的房产,能按当时离婚协议标明的内容判归女方个人所有吗?2、现在当事人双方针对这套未下房产证的房产归属权又签订了一份归女方个人所有的处置协议书,但因未领到房产证,公证处不给公证。请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处置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吗?能受法律保护吗?声明:双方当事人无任何不良记录、无内外债,完全是自觉自愿的合法行为。期待您的答复!非常感谢!!

你好:你们处分的房产,有效。你有权处分你的财产。协议有效,双方都应当对协议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