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期间被砸伤2008年12月1日,…

住院期间被砸伤2008年12月1日,我母亲因食用了葫芦瓜引致食物中毒后在东莞市万江医院住院部305号房26号床住院。于12月2日晚上23时许,因医院的铁制排气扇突然脱落,砸中26号床下病人头部以及胸部,当时成个人都跳了起来,头部缝了两针,1.5CM长的伤口,现医院承担逢针费用,但母亲由于受惊过程,一个晚上睡不着,颈椎、腰部、头部、胸部都痛,于12月3日家人强烈要求下,院方再为我母亲做了CR,检查头部、颈部、腰部、胸部的检查,也要求做了头部CT,但院方说检查不出什么事,但我看到X线腰椎有移位现象,我应当怎要向院方赔偿这些费用呢,请尽快解答,谢谢!!(付上自己写的理赔协议,请帮忙改正)理赔协议2008年12月1日,病人黄国英因食用了葫芦瓜引致食物中毒后在东莞市万江医院住院部305号房26号床住院。于12月2日晚上23时许,因医院的铁制排气扇突然脱落,砸中26号床下病人头部以及胸部,头部缝了两针,胸部软组织挫伤,出现头昏症状,具体情况由市级以上医院出具医疗检验证明。现病人与万江医院达成如下协议:1、病人在这次住院期间所有费用由万江医院负担,由此次意外给病人造成的伤害引起的后遗症的所有医疗费用由万江医院全部负责,万江医院必须承认由东莞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医疗鉴定证明,病人可自行选择其他医院治疗,所有医疗费用由万江医院负责。2、万江医院赔偿病人黄国英由于这次意外事故带来的心理和生理伤害以及误工费用壹万元人民币。3双方对其它问题还存有有争议的,可通过向辖地法院提起仲裁、诉讼、调解等方式解决。院方签名:患方签名:日期:2008-12-3

第三条约定无效,不能同时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表达不够规范,而且没有约定违约救济方式,建议请律师代为审签协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但要注意收集证据,因为后面是属于人身损害,是谁主张谁举证。、可以约定在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仲裁。可以提出医疗侵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