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要追究的法律责任近期因订单不多,经济不景气,老板便设法找茬,以要挟我们主动离职。我是负责公司生产单位的主管,列举我的罪责如下:1.因产品交到客户那里后,被客户投诉有不良品,便责令我说,如果经过重工后仍有不良便要无条件接受公司不再录用,且要放弃一切法律的权益。同时,骂我没有一点责任心。2.生产过程中的一些表单原则上是要部门主管签字的,但实际上有些是下属代签的,要挟我说此可以追究失职之责。3.因在工作上的需要,我有特别增加了一份表单,老板便骂我说“私设表单,增加下属的工作量,并跨部门使用”要作为一项罪证追究责任。4.因前几天有辞退了一批员工,本来按规定要支付员工的奖金的,但公司却不兑现,导致员工聚众到公司讨要,以此骂我们无能,说没有将此事处理好,并有意说是我鼓动员工的意思(声明:我一直是站公司的立场上,并未鼓动员工)5.以上都做成会议记录,并逼我签字!因我不同意放弃法律的权益,就立即开出联络函:从即日起暂停职务,并无限期休假。6.并扬言说以上可以作为控告的我的证据,可以追究我的刑事责任。请各位律师指点:以上是否可以作为控告的证据,我是否要被追究责任?让我无限期的休假,休假期间是否要支付我全薪?我能否维权。谢谢!
如你的陈述涉及关键事实并为关键事实的全部,则公司解雇你或追究你责任的理由不充分、证据不充足,休假第一个月需要支付全额工资、第二个月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的生活费,且你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公司的上述理由不成立,没办法解除你,如果要解除或开除你,那么你可以追要经济赔偿金。提起仲裁,或者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具体事宜可以与苏州孙律师电话联系.详情你可以带资料来和我面谈或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