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和无故辞退问题律师您好!我在20…

欠薪和无故辞退问题律师您好!我在2006.11.1至2007.4.30在一家装饰公司任设计师,公司只发了11月份的工资,我们在公司会计的工资单上签了字,自己没有保留,中间支了一部分工资,以后就没发过工资,我这里有几份原来和客户签的合同,公司盖过章。到2007年5月1日放假以后也没有通知上班,也没有辞退通知,工资也不发,要了几次没给,一直到现在,还有别的员工也和我一样,请问我和同事应该怎么办?到哪个部门申诉能要回工资?上面的问题您说申请劳动仲裁是到劳动局吗?我填写申诉书后,我都需要准备哪些证物,谢谢!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在归劳动局管理.准备:申诉书、身份证名、其他员工的证人证言、你和客户签的盖有公司公章的合同及其他能证明你在公司任职时间和工资多少、未付工资的证明材料。是到劳动局的劳动合同等工资单据同事证明都可以是证据的你可以具体与我电话联系的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你好!你应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去那儿他们会给你相应的表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