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我的车放到租赁公司出租,结果承租人酒后驾驶撞死人了,车主应承担什么责任?我有一部本田小轿车,委托我亲戚经营管理,他将我的车挂靠一家租赁公司出租,这家租赁公司又转租给另外一家租赁公司,结果承租的人酒后驾驶撞死了一个骑自行车的老头,责任认定机动车一方主要责任,非机动车次要责任,请问一下,车主是否要负责呢?看了好多这样的案例,有的法官审判类似车主无责任,法院认为:承租人有妥善保管租物的义务,尽了审查义务,车辆无安全隐患,没有违法行为,事故损害后果与其租赁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有的法官就认为车主有连带责任,在司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车主要垫付,以后再追讨司机,我想一条人命一般都是二十几万,现在司机都说他没钱,车主垫付了以后再追讨,对车主来说追讨禁止就是遥遥无期。车主的车子不但被撞坏了,还要垫付受害者赔偿金。如果说车主从中获得了得利益了,可能只有一二百块钱的利润,车主就要承担这么大的风险吗,去了保险公司可陪的强险再加修车还得承担十多万,这对一般家庭来说就是倾家荡产的后果呀!车子的租赁行为本来就是投资社会,有益于社会的发展,租赁的行为就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求,可是车主或租赁公司最终要承担这么大的风险,是否会阻碍社会经济发展呢,还有人敢将车子以租赁的形式做投资吗?我想请教一下,像我这样的案件最终会是什么结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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