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讨的债!!!!1995年的时候,我…

难讨的债!!!!1995年的时候,我父亲借给一个远房亲戚30000(三万)元钱,当时由于是亲属并没有打借条,此事很多亲属都知道,并于2008年初,其它亲属以我父病重为由向其追讨过,而未果。2008年11月份我父亲病故,母亲再次去追讨,但其抵赖,后又否认其事。请问,此债我母亲有权讨回吗??应该怎么做,如果诉讼的话,胜算多大。

你母亲是有权利的,但首先应收集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证据,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证据,暂时不能起诉!待取得证据再说!你母亲有权讨要。你可以起诉。但需要提供证据。建议你委托律师。首先要看是否约定还款日期,其次看有没有证据,最后就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了。如果需要咨询或者委托可以电话联系我—–哈尔滨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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