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律师:您好!我200…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律师:您好!我2006年11月1日入厂到现在,现公司受经济危机,要裁员,我在其中,2008年11月28日人事部门口头通知并双方协商不成功,12月1日接一解除通知书,(单方面的,我未签字)并未和我结算工资,要求我明天不要来上班,并说明来了,也不让进,这种行动违法吗?如我要仲裁应该准备些什么资料?在线等待谢谢

可以凭解除合同通知书、合同等申请仲裁维护你的权益,详情可联系律师当面咨询。您好,根据您的陈述,您可以向公司主张两个半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同时以此标准要求支付赔偿金,月工资的计算标准应当以离职前一年的实发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奖金等。若需要律师的帮助,欢迎随时拨打电话需要准备《劳动合同书》、工作证、身份证、解除合同通知书等,详情来电联系。要看你要求赔偿什么?围绕请求事项提供证据。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