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退房的一些问题我08年5月初购买的锦江区一个楼盘的期房,支付了30%的首付款,按揭贷款是在建行办理的,从6月份到现在已经还了6各月的按揭贷款。因为交房太晚,要等到10年4月份,并且价格下跌太厉害,我想解除合同退房,愿意承担违约金和贷款已付利息的损失,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10%。请问这种情况可以退房吗?退房需要哪些手续?这种退房对我在银行的信用会有影响吗?我退房后从新买房是否还能享受第一套房的政策优惠?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成大概需要多长时间?是否有律师事务所受理该项委托以及费用多少?
如果你是违约性地解除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方已先违约你解除合同可不承担违约责任;若以前没有购房,现在退房后以后购房仍是第一套住房。如需律师代理请联系。如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主张解除合同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单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损失额超过违约数额的,对方还可以主张损失赔偿!看看合同对方是否存在根本违约?已经再一对一咨询中解答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开发商的宣传与实际不符,可以以此解除合同,并且不需要承担违约金。具体情况还需要认真研究你的合同确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你好,即使你愿意承担违约金,恐怕也难以承担退房带来的压力,首先在目前行情下开发商不会同意,其次涉及银行贷款,若两者处理不能同步,会带来更多损失。再次,若非通过诉讼,恐难以协商方式完成。请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