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必要重签合同吗?我和单位签了三年…

我有必要重签合同吗?我和单位签了三年合同,已有工龄20年,在分厂工作,现分厂被买断,单位要求原职工和买断企业重新签合同,原合同尚未到期,如果不签,原合同仍有效,但原单位没有岗位,只能待岗,只发最低工资的70%,单位不同意解除合同.我能和单位解除合同吗?还有两年才到期.签合同的话,属职工自愿解除原合同,没有经济补偿,且以后和买断的企业合同终止时也没补偿,这种说法对吗?请律师帮忙解疑,谢谢

你好!原来的工龄连续计算。你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