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劳动合同本人08年2月19日进入一家私企,与08年11月18日离开,在此期间公司都没有与本人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试用了3个月零11天,(我没有合同,但询问其他人的合同期限为1年),在我进公司第四个月的时候,也就是5月20多号,公司让我给交一份转正申请,我交给了公司。由于我没有劳动合同公司要付二倍公资,我还要求公司补给我超试用期的工资,以下明细:2.19-2.29343元,三月份831元,四月份847元,5月份777元,给奖金300元,以后几个月公司以工作时间短为由,奖金一直都没全额发放过,工资组成为600(基本工资)+630(补助)+奖金(通常550元左右)。我想请问怎样计算这个赔偿,希望具体一点。谢谢!!
年月日到离职,每个月双薪从你入职的第二个月起到离职,每月按照你实际应得的所有工资总额,多支付你一倍的数额年月日至年月日每个月双薪。详情可来电咨询具体赔偿数额的问题,建议找当地律师面询。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找律师面谈比较好的你可以具体与我电话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