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的工作安排以及住院期间的待遇07年3月份我在惠州陈江这里上班.不小心把手臂卷入机器.拉掉了,是完全离断,然后送往火车北站中心医院第二分院,先后做了四次手术!终于接回去了!现在医疗终结了!刚评了伤残等级!是五级。我想请问在住院期间工资是否应该停发,应该发津贴?现在公司让我回去上班,非得让我去做保安,可是我的手臂一直都需要保暖,做保安根本就不适合我,再说公司也不是没有别的工作适合我!《公司说你不做可以辞职,不是不给你安排工作,是安排工作你不做》请问公司这样安排是否合法!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的工资只发正常上班工资,以前每天都是十二个小时的上班时间,八个小时正常班,另外四个小时算加班,出事以后就只有八个小时正常班的工资!没有加班费了!安排工作,公司就说你只能做保安,别的你做不了!开始还让我挑工作,可后来说这个要文聘,那个也要,其实公司的状况我很了解,就是靠关系就能进,什么工作都能做!我们的总经理小学都没毕业!他们这样是不是有点仗势欺人,歧视我啊
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