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咨询小孩快到一岁时,我与前夫因感情不合离婚.小孩给男方抚养.在离婚协议书上有一条是写"小孩从1岁到10岁每月给200块的抚养费,10岁到18岁每月给500块的抚养费."现在男方跟我要这笔抚养费.因我长期在外打工,没有固定收入.我自己想有钱再给他.毕竟我还要过我现在的生活.(现已结婚)如果男方上诉法庭,按照法律,我这种情况法庭会怎么处理?可否减少抚养费?
如果支付抚养费已经影响到你的正常生活,你可以起诉对方,请求调整抚养费金额不会减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不会减少的,必须要给。如果支付抚养费已经影响到你的正常生活,你可以起诉对方,请求调整抚养费金额。有义务给和有能力给是两个概念。